新生兒圍術期低血糖的定義及不良后果
新生兒可能存在低血糖嗎?
答案是,可能的。
新生兒低血糖的定義
目前主流觀點對于低血糖的定義為:
不論胎齡和日齡,以全血血糖<2.2mmol/L(40mg/dl)作為新生兒低血糖的標準,以<2.6mmol/L(47mg/dl)作為新生兒低血糖干預處理的標準。
也有學者提出,出生體重2,000g以上的健康新生兒在血糖2.0mmol/L(36mg/dl)干預治療和血糖2.6mmol/L干預治療相比,是非劣效性的。
2015年,兒童內分泌協(xié)會(PES)指出,低血糖高危兒出生后48小時以內應維持血糖水平在2.8mmol/L(50mg/dl)以上。
新生兒低血糖的不良后果
嚴重、持續(xù)的低血糖會導致新生兒癲癇發(fā)作和腦損傷,低血糖通過激活N-甲基-D-天冬氨酸(NMDA)受體,導致氧自由基產生,誘導細胞凋亡,進而導致腦血流改變,酮體乳酸增生,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損害。
與嚴重而單一的低血糖發(fā)作相比,不太嚴重但反復發(fā)作的低血糖可能存在更為嚴重的長期負面影響。
一項研究表明,與單次和嚴重低血糖發(fā)作的嬰兒相比,新生兒期反復發(fā)作低血糖的嬰兒在3.5歲和5歲時的發(fā)育評分更低;
而研究指出,即使是短暫的、輕度到中度的無癥狀低血糖,也可能永久性地導致大腦發(fā)育異常和損害后續(xù)的學習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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